研究生教育

硕士培养

机电学院13级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5-04-01 浏览次数:4886

研究生

第二学年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13级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及第二学年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机电工程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评定办法。

一、              第二学年基本奖助学金设置方案

第二学年基本奖助学金等级、额度、比列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二、              第二学年基本奖助学金参评学生范围

1. 本评定办法适用于经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及推荐免试入学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但不包括单考、强军计划、委托培养、硕士第二学年不在校学习和培养的研究生,以及原单位定向生和“4+1辅导员。

2. 硕博连读生第二学年起享受博士生待遇,不再参加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评定。

三、奖助学金评定依据及办法

1. 学院按机电学院研究生管理系列的二级学科、系、所分配各等级名额,各二级学科、系、所组织本单位的评定工作。各单位单独进行排队,排队不区分学生的培养类型,按本办法第四条评定细则计算所得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等级奖助学金的人选。

2. 评定依据学习成绩、开题报告、科研成果、导师评价和德育综合表现,各部分分值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最终奖助学金排队总成绩。

3. 基本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在每年9月上旬结束,评定结果汇总后在机电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然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审批。

四、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1.硕士生课程成绩及计算方法

课程成绩是指研究生系统中学位课筛选成绩,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供给各单位,课程成绩按60%折算之后计入奖学金评定的总成绩,对于所选的外院(系)课程,其单科成绩乘以1.2后计入总成绩。成绩不及格时,按原始成绩计算。所有课程累积2门不及格者,其奖学金不得高于三等。

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设全院计入筛选成绩的课程门数为,第门课程的平均分数为,该门课程第个学生的分数为,学习本门课程的学生人数为,则

                        

设总平均分为P,则总平均分为:     

设第门课程平均分与总平均分的比率为

则学生在本门课程中的有效分数为:      

设某学生选了门学位课,门学位课的总学分,为单科学分数,则该学生的最终筛选成绩为:

2.开题报告

开题工作由各单位独立开展,结果报学院备案。开题工作在第二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告成绩分数直接计入奖学金评定的总分之中,开题成绩的比例和对应计分如下表。

开题成绩

对应分数

比例

优秀

10

25%

良好

8

30%

中等

6

 

及格

3

15%

不及格

0

3、科研成果奖励(加分上限为20分)

科研成果奖励成绩由各单位组织认定和统计,并报学院备案。

(1)  发表文章

下表所列分值仅对第一、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

 

类别

加分值

SCI期刊、CSSCI期刊(含录用)

影响因子小于1的每篇加3分;大于1的每篇按影响因子乘3计算。

EI源期刊(不含会议)、CSSCI扩展版期刊、国际期刊(含录用)、国内一级期刊

每篇加2分。

国际会议、国内核心及以上期刊

每篇加1分。

国内会议及博士论坛

每篇加0.5分。

注:(1)所发表的论文内容必须与本人课题相关,其真实性依据为录用通知书及原文复印件,会议论文推荐至杂志发表的不可重复加分。

2)对其它情况第二作者乘以0.5取分值;第三作者乘以0.3取分值;第四作者乘以0.2取分值;第五作者乘以0.1取分值。

2)发明专利(仅采纳作者排名前三位)

发明专利

加分值

第一、第二申请人(第一应为导师)

每项加3

其它情况的第二申请人

每项加2

第三申请人

每项加1

3)对于已确定获得推荐攻博身份的硕士研究生,经各学科、系、所对其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考核后,给予05分的加分。

4.导师评价

导师评价工作由各二级学科、系、所、中心组织,成绩报学院备案。各单位组织导师根据学生的科研工作态度、课题进展情况、个人品德、参加实验室工作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并给予评价,打分分值范围05分。导师要正确使用这一分值,起到鼓励先进督促落后的作用,鼓励各单位以大课题组模式进行,各单位应在总体上掌握分值分布,必要时可以进行综合平衡。

5.德育综合表现(加分上限为5分)

德育综合表现成绩由学院研究生 办公室提供。

1)评奖评优

①集体获奖,班级每名成员均获得加分

全国一级(如全国先进班集体标兵)加1分;全国二级(全国先进班集体),省一级(省先进班集体标兵)加0.5分。以上项目不重复加分。

②个人获奖

全国一级(如全国三好学生标兵、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加5分;全国二级(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省一级(如省十佳大学生、省标兵)加2分;省二级(如省百优大学生、省三好、省优干、省优团)、校一级(如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优秀团员标兵)加1分。以上项目不重复加分。

2)单独加分

参加“挑战杯”、“GE基金会爱迪生杯技术创新竞赛”、“CCTV电视机器人大赛”等省级以上经过学院认定的重大赛事,并获得以下奖励者。

奖励等级

加分值

一等奖

第一作者加5分,第二作者加4分,第三作者加3

二等奖

第一作者加4分,第二作者加3分,第三作者加2

三等奖

第一作者加3分,第二作者加2分,第三作者加1

3)特殊加分

对为国家、学校和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带来较大社会影响的学生,如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经学院研究,视具体情况给予05分的加分。

 

 

对以上内容如有异议请联系机电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李老师

机械楼2011办公室,电话:86413811

机电工程学院

201452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