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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 浏览次数:1804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弘扬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思想政治工作传统,充分发挥学生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青年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龙江振兴紧密结合起来,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现将机电工程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德。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排名前30%,能够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校优秀毕业生学习成绩排名前30%,对于学习成绩排名30%-50%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未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即不合符评选条件中第7条要求)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参军入伍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6),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总比例不能超过学院可推荐总人数15%,需由学院(学部)院长、书记共同进行书面推荐,并提交详实的证明材料。

3.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6.积极响应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投身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我省县级以下乡镇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有积极合理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7.原则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 “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大学生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8.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博士研究生应取得创新性的成果。

二、评选范围及工作时间安排

        1.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校本部2024届全日制本硕博全体毕业生,威海校区、深圳校区学籍在本部的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

        校优秀毕业生:一校三区全体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截至202531日前)。

        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在校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按照校级优秀毕业生排名顺序进行推荐。

2.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内容

425

学院公布评优细则

426-510

学院组织学生网上申报,完成材料审核评选推荐工作学院报送评优结果,同时进行院内公示

510-516

学校评审、结果公示

三、关于申报条件的补充说明

(一)本科生

申报本科生需满足评选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报人在学习成绩排名前30%

2.对于学习成绩排名30%-50%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未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即不符合评选条件7)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6),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总比例不能超过可推荐总人数15%需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联名推荐,并提交真实详细的证明材料

(二)硕士研究生

申报硕士研究生需满足评选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报人学业奖学金排名前30%,且认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

2.申报人学业奖学金排名30%-50%,在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标准见附件6),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总比例不能超过可推荐总人数15%需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联名推荐但需提交真实详细的证明材料。

、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负责材料的复核工作。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负责 和教学的分管领导及辅导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在学院评审小组的参与和指导下,组织联评答辩,评审小组对本单位的评选工作负责,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的综合考量。

、评选和奖励办法

1.学院根据评选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开展评选,认真做好评优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的收取、审查和备案工作;

2.对于在国防航天等重点用人单位就业、基层就业的优秀毕业生,学院积极选树和宣传;

3.学校将授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发给证书,予以表彰,并载入本人档案。

、评选工作流程

机电工程学院根据评选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如下流程确定2024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

1.发布评选通知、学生申报(本科生426-55研究生426-428)。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学院公布评优细则,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符合评审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同学,提交附件1附件2和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荣誉奖项证明、发表论文复印件或科研成果鉴定书等)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查、学院联评(本科生55-510研究生428-430)。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材料审查,确认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学院评审小组的参与和指导下,组织召开评优联评会,确定候选人名单;学院、年级对推选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有关要求

1.候选人以第三人称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请注意材料撰写格式的规范性

2.佐证材料合并为一个PDF,与登记表分开上交。所有佐证材料需按顺序和获奖情况、科研文章一一对应;专利、论文仅需可以证明的部分即可,请勿上传全文;如果为奖学金助学金等,已获得但没有证书的,可联系辅导员开具情况说明,作为佐证材料上传;其他奖项荣誉同上,可联系奖项荣誉发放单位开具证明;如申请表内有,但确无佐证材料的,请在佐证材料附件内写出缺少原因。

3.准备3分钟答辩PPT,一同发送到邮箱

4.学院严格审核候选人申报材料。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应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5.学院严格执行评选细则,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法按期正常毕业以及有举报的优秀毕业生,一经核实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联系方式

邮件命名:本科/硕士/博士-姓名-优秀毕业生参评

本科材料提交邮箱:zzfhit@hit.edu.cn

硕士材料提交邮箱:lrjhit@126.com

博士材料提交邮箱:1012119399@qq.com

联系人:李锐嘉

联系电话:0451-86413809

机电工程学院 办公室

20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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